党史学习专栏(二十三)
发布日期:2021-06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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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2年9月1日至11日,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。参加这次大会的正式代表1600人(出席开幕式1545人),候补代表160人(出席开幕式145人),代表着全国3965万党员。 邓小平主持了大会开幕式,并致开幕词。在开幕词中他响亮提出:“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,走自己的道路,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。” 胡耀邦代表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《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》的报告。报告系统地总结了党的历史经验和新取得的经验,提出了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,这就是:团结全国各族人民,自力更生,艰苦奋斗,逐步实现工业、农业、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,把我国建设成为具有高度文明、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。 大会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十一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》、《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。新党章清除了“十一大”党章中仍肯定“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”等“左”的错误,吸收了“七大”和“八大”党章的优点,并根据新时期执政党的特点,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。自此次大会起,按照党章规定,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5年召开一次,实现了制度化。 大会经过充分酝酿和民主选举,选出了由210名中央委员和138名候补中央委员所组成的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,同时选出了由172人组成的中央顾问委员会和132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。李先念致闭幕词,号召全党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,振奋精神,埋头苦干,一步一步地达到我们的伟大目标。 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,标志着党成功地实现了具有重大历史性意义的伟大转变。它开始把中国带入建设有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新的政治轨道,并以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而永远载入史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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